「憎」在圣经里怎么读?
「憎」在和合本圣经中读 zēng,共出现208次,见于197节经文、27卷书,首见于利未记 7:18。常见词:可憎、憎恶。
- 出现次数
- 208
- 经文数
- 197
- 卷数
- 27
- 首见
- 利未记 7:18
圣经中的词语
字义(英文): to abhor, to detest, to hate
经文
- 利未记 7:18
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,反为可憎嫌的,吃这祭肉的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- 利未记 7:21
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」
- 利未记 11:10
凡在海里、河里,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,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- 利未记 11:11
这些无翅无鳞、以为可憎的,你们不可吃它的肉;死的也当以为可憎。
- 利未记 11:12
凡水里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- 利未记 11:13
「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
- 利未记 11:20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- 利未记 11:23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- 利未记 11:41
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- 利未记 11:42
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许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是可憎的。
- 利未记 11:43
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- 利未记 18:22
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- 利未记 18:26
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,(
- 利未记 18:27
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,)
- 利未记 18:29
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
- 利未记 18:30
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—你们的 神。」
- 利未记 19:7
第三天若再吃,这就为可憎恶的,必不蒙悦纳。
- 利未记 20:13
人若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总要把他们治死,罪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- 利未记 20:25
所以,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;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,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。
- 申命记 7:25
他们雕刻的神像,你们要用火焚烧;其上的金银,你不可贪图,也不可收取,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;这原是耶和华—你 神所憎恶的。
以上列出20节,共197节。
读音已与CC-CEDICT核对(字或所在的词)。
生僻字=不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(2013)一级字(3500常用字)之内;学习者难字=属于常用字,但不在HSK 3.0一至六级任何词语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