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擅」在聖經裡怎麼讀?
「擅」在和合本聖經中讀 shàn,共出現17次,見於17節經文、8卷書,首見於創世記 41:44。常見詞:擅自。
- 出現次數
- 17
- 經文數
- 17
- 卷數
- 8
聖經中的詞語
字義(英文): to claim, to monopolize; arbitrary
經文
- 創世記 41:44
法老對約瑟說:「我是法老,在埃及全地,若沒有你的命令,不許人擅自辦事 。」
- 民數記 14:44
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,然而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。
- 民數記 15:30
但那擅敢行事的,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,他褻瀆了耶和華,必從民中剪除。
- 民數記 16:3
聚集攻擊摩西、亞倫,說:「你們擅自專權!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,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,你們為甚麼自高,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?」
- 民數記 16:7
明日,在耶和華面前,把火盛在爐中,把香放在其上。耶和華揀選誰,誰就為聖潔。你們這利未的子孫擅自專權了!」
- 民數記 22:38
巴蘭說:「我已經到你這裏來了!現在我豈能擅自說甚麼呢?上帝將甚麼話傳給我,我就說甚麼。」
- 申命記 1:43
我就告訴了你們,你們卻不聽從,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,擅自上山地去了。
- 申命記 17:12
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- 申命記 17:13
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」
- 申命記 18:20
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』
- 申命記 18:22
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,所說的若不成就,也無效驗,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」
- 撒母耳記上 6:19
耶和華因伯‧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,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;那時有五萬人在那裏 。百姓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,就哀哭了。
- 列王紀下 11:8
各人手拿兵器,四圍護衛王。凡擅入你們班次的必當治死,王出入的時候,你們當跟隨他。」
- 歷代志下 23:7
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,四圍護衛王;凡擅入殿宇的,必當治死。王出入的時候,你們當跟隨他。」
- 以斯帖記 4:11
「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:若不蒙召,擅入內院見王的,無論男女必被治死;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,不得存活。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。」
- 以斯帖記 7:5
亞哈隨魯王問王后以斯帖說:「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?這人在哪裏呢?」
- 使徒行傳 19:13
那時,有幾個遊行各處、念咒趕鬼的猶太人,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,說:「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觢令你們出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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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僻字=不在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(2013)一級字(3500常用字)之內;學習者難字=屬於常用字,但不在HSK 3.0一至六級任何詞語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