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訟」在聖經裡怎麼讀?
「訟」在和合本聖經中讀 sòng,共出現23次,見於21節經文、10卷書,首見於出埃及記 23:2。常見詞:爭訟、聽訟。
- 出現次數
- 23
- 經文數
- 21
- 卷數
- 10
聖經中的詞語
- 爭訟zhēng sòng× 18dispute involving litigation
- 聽訟tīng sòng× 4to hear litigation (in a law court)
- 訟sòng× 1litigation
字義(英文): to accuse, to argue; to dispute, to litigate
經文
- 出埃及記 23:2
不可隨眾行惡;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,作見證屈枉正直;
- 出埃及記 23:3
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。
- 出埃及記 23:6
「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
- 出埃及記 24:14
摩西對長老說:「你們在這裏等着,等到我們再回來,有亞倫、戶珥與你們同在。凡有爭訟的,都可以就近他們去。」
- 申命記 1:12
但你們的麻煩,和管理你們的重任,並你們的爭訟,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?
- 申命記 1:16
「當時,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:『你們聽訟,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,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,都要按公義判斷。
- 申命記 1:17
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我就判斷。』
- 申命記 17:8
「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
- 申命記 19:17
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
- 申命記 21:5
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;因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奉他,奉耶和華的名祝福,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。
- 申命記 25:1
「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。
- 撒母耳記下 15:2
押沙龍常常早晨起來,站在城門的道旁,凡有爭訟要去求王判斷的,押沙龍就叫他過來,問他說:「你是哪一城的人?」回答說:「僕人是以色列某支派的人。」
- 撒母耳記下 15:4
押沙龍又說:「恨不得我作國中的士師!凡有爭訟求審判的到我這裏來,我必秉公判斷。」
- 列王紀上 3:11
上帝對他說:「你既然求這事,不為自己求壽、求富,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,單求智慧可以聽訟,
- 歷代志下 19:8
約沙法從利未人和祭司,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,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,聽民間的爭訟,就回耶路撒冷去了。
- 歷代志下 19:10
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,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裏,或為流血,或犯律法、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你們要警戒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;這樣行,你們就沒有罪了。
- 約伯記 9:33
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 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。
- 箴言 25:9
你與鄰舍爭訟, 要與他一人辯論, 不可洩漏人的密事,
- 以賽亞書 29:21
他們在爭訟的事上定無罪的為有罪, 為城門口責備人的設下網羅, 用虛無的事屈枉義人。
- 耶利米哀歌 3:36
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, 這都是主看不上的。
以上列出20節,共21節。
讀音已與CC-CEDICT核對(字或所在的詞)。
生僻字=不在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(2013)一級字(3500常用字)之內;學習者難字=屬於常用字,但不在HSK 3.0一至六級任何詞語中。